重点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各项建设的重中之重,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是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是实施科教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南通大学的重要举措。
“十五”期间,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科学进步和文化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高层次创新性人才、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提供高质量社会服务为宗旨,加强学科重组和资源整合,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基地,为把南通大学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特色明显的综合性大学奠定坚实基础,力争使南通大学学科建设跨入江苏省同类高校先进行列。
“十一五”期间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一)面向需求,遵循规律。面向国家、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面向学科发展前沿,适应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科技自主创新和文化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重点学科综合优势,着力增强重点学科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科学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坚持遵循学科建设规律。
(二)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加强基础学科,发展应用学科;强化优势学科,打造特色学科;扶持传统学科,力创新兴、交叉学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思路,重点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充分发挥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省重点学科和省重点建设学科优势,着力提升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水平。
(三)重在建设,强化管理。重点学科建设要着眼于夯实基础,加强积累;突出重点,努力跨越;发挥优势,创造特色;注重实力,崇尚贡献。坚持公平竞争,实行滚动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加强绩效考核。着力创新重点学科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明确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1.形成更加完善的重点学科协调发展体系。力争建成国家级或教育部重点学科1~2个,增加省级重点学科3~5个,校级重点学科50个(其中重中之重重点学科9~10个)。
2.力争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博士点达3~5个,硕士点达60个。
3.新建一批校级科技创新基地;力争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创建省重点实验室2~4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3个。
4.培养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50名左右;通过培养和引进,拥有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组建高水平的学术团队。
“十一五”期间,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省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实力,增强其在省内、国内同类学科中的竞争优势,缩小与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的差距,充分发挥在学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2.继续支持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其中的优势、特色学科,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省级重点学科水平。
3.着力优化结构、提升内涵,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培养和发展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通过重点学科建设来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三、切实落实重点学科建设的措施
1.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把学科方向凝炼到与地方产业特色、社会发展趋势紧密结合的领域,促进学科的理工结合、文理渗透,组建跨学科、多层次、高起点的学科群。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地方文化、纺织服装、机械船舶、化工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物流等与地方经济紧密相关的特色学科、交叉学科。
2.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和学科团队建设。以人为本,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着力建设一支登高望远、勇于创新、求真务实、能带领本学科攀登高峰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的学科团队。把培养与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作为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学科积极面向海外公开招聘优秀学术带头人。
3.充分发挥科学研究的支撑作用。把重点学科建设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理论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以出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成果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贡献作为重点学科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志,作为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通过明确科研目标,落实科研计划,强化科研支撑,使重点学科不断丰富学科内涵。拓展学科方向,冲刺学科前沿,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发展水平。
4.加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建设。把重点学科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研究生、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着力加强重点学科育人功能。充分利用和不断发展优质学科资源,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建设对研究生教育学位点、导师队伍、课程、创新基地和本科教育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等各项建设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实施“研究生创新工程”,不断提高创新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与效益。
5.加强学科基地和优质资源建设。把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类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位点、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等各类基地为重要依托,努力提高重点学科建设的实体化程度,不断提高重点学科教学、科研资源建设的优质化水平。
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作为重点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切实制定与落实重点学科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计划。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学术活动等方面加强重点学科与世界同类先进学科的交流与实质性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吸引国外著名学者参与和指导重点学科建设,认真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学科建设经验。
7.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三个建设层次,按照不同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加快重点学科建设。对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和省级重点学科将在建设经费、基础设施、人才引进、研究生招生、国内外交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将学科建设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并予以重点保证。通过承担科研项目、提供社会服务、与社会广泛合作、接受捐赠等多种途径,积极筹措学科建设经费。
8.加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进一步整合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力量,积极发展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人文学科,大力扶持薄弱学科的发展,建设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9.创新学科建设运行机制。将学科建设的职责和目标落实到院(系)、研究所(室)、研究组及学科带头人,并将“人、财、物”的支配使用权直接与职责和目标挂钩。在重点学科中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组成以学科带头人为首的学术梯队。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梯队的建设和学科建设项目的实施。组成教授和副教授为主体的骨干研究队伍和年轻博士、硕士研究生为基础的科研后备力量。
10.健全和完善学科评价体系。制定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定期的学科评价、学科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末期验收评估,以评促建。建立学科滚动建设机制,实行学科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健全学科建设的竞争激励机制。
20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