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严格按照《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南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南通大学学生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执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年级在具体负责实施过程中,要成立工作班子,对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班子须对各年级的加减分细则进行院内统筹,加减分细则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二、各年级参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的人数,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单项奖学金的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年级参加综合测评学生数的1%。
三、各年级在完成所有学生的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后,将初评结果在年级内进行公示,并同时公布年级受理电话和学工办受理电话(电话:85051581,邮箱:lj02@ntu.edu.cn)。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于9月18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需要上交的材料:
1.年级工作方案、加减分细则(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
2.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汇总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
3.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4.综合测评排名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
5.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数据录入表(电子文档);
6.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财务发放表(电子文档)。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